防疫期间要注意的食品安全
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并颁布施行。为搞好《食品卫生法》宣传活动,卫生部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11月第一周为《食品卫生法》宣传周。

当前,全国人民正在为抗击新冠病毒、有效防控疫情而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为夺取最后的胜利而共同努力!针对新冠病毒疫情形势,注意饮食安全是防控疫情中非常重要的措施。
1、 减少外出购物次数,但也不要囤积过多食品
建议每次购买2-3天所需的果蔬,可适量存放耐储存的瓜果和根茎类果蔬、冷冻肉类及速冻食品。易腐食品及时冷藏,但冰箱内食品不宜塞得过满或长时间存放,以免造成食品变质。
2 、注意个人卫生,尤其注重手卫生
不接触活畜禽。勤洗手,用流动的水和肥皂(或洗手液)洗手,尤其在进餐前以及处理生熟的食物之间,处理以后必须洗手。

3、 肉、禽、蛋类烧熟煮透,尽量不要生食海(水)产品
提倡食物当餐烹饪当餐食用,隔顿饭菜及时放置冰箱,再次食用时需彻底加热。

4、 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疫情期间不提倡食用凉拌菜、散装冷荤熟食。加工和盛放生食品原料的容器及用具要与熟食的分开,使用完要及时清洗消毒。
5、 尽量在家烹饪就餐
如确有需要外卖点餐,出门取外卖应当佩戴口罩。打开外卖包装后,应当先洗手再就餐。
6 、不聚餐,尽量不堂食
对在工作人员的用餐,建议打包带走分散食用,如须在食堂就餐,不扎堆,不面对面用餐,进餐不聊天。

7、 防止有毒动植物中毒
不采、不买、不吃不认识的野菜、野果、野味和野生菌;按照传统习惯自制药膳食品要慎重,防止乌头等有毒植物中毒。加工菜豆(四季豆、扁豆、刀豆)要煮熟焖透。
8、 就餐后短时间内出现不适症状,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口舌发麻、嘴唇发紫等,要及时就医。